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县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非煤矿山(页岩露天采矿和砂石露天开采)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活动,全面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四川省气象局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气发〔2017〕25号)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和汛期巡查制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施救。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