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太吉棚户区二期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熊家湾中环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大英县太吉片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地下管网、绿化及亮化等配套设施,其中中环线一段道路全长772m,红线宽度12m,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中环线二段道路全长310m,红线宽度12m,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太中路道路全长200m,红线宽度25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项目总投资4007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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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张建强教授、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工朱瑞根、信息产业电子十一设计院高工邓洪伟三位专家共同出具《大英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太吉棚户区二期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熊家湾中环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指出《报告表》编制目的明确,内容较全面,对项目概况及项目区域环境现状介绍清楚,工程分析基本体现了项目特点,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评论总体可信。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对《报告表》意见进行修改,并上报审批。
三、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施工废水引导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使用商品沥青,不在现场熬制沥青,避免产生沥青烟。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进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合理设置临时弃土、弃渣场,项目挖、填、弃土石方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要求落实;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制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地下管网的检查维护、一旦破损,及时修复。加强运输危化品车辆管理,安装运输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限速或限行的警告牌。
(七)在施工与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将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