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茂委员:
你在县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医院周边环境的建议》(第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公安机关所承担的医疗机构秩序维护职责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根据《通
告》要求,公安机关在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第六条 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
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2014年3月15日,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进
一步强化。
二、当前大英县公安机关维护医疗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按照《企事业单位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要
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将中医院纳入了全县重点内保单位进行了管理,多次对中医院的内保工作进行了指
导,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院方交换了意见。
(二)开展了打击涉医违法专项斗争。2016年6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
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国卫医发〔2016〕34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部、省、市工作安排,县公安局从2016年7月开始,在全县范围了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医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截止当前,县公安局共办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5件。
(三)公安机关在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中的其他工作。一是将医疗机构作为了日常巡逻的必到点。二是加强了医疗
纠纷的调处工作,对医疗纠纷实行了领导包案调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了医院周边的重点人员排查和管控工作。四是
建立了医疗机构警情快速处警机制。
三、关于中医院周边环境的其他问题整治工作情况
(一)关于中医院附近路口交通拥堵问题。经县公安局组织治安、交警等部门实地踏勘,发现造成该处拥堵的主
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前往社区办事群众将车辆临时停放在社区办公楼前道路;二是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在此处停留拉
客。针对此情况,县公安局一是协调社区在此处设立了禁止停车提示牌。二是加大了对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整治力度。
(二)关于中医院外垃圾站外迁问题。目前县公安局已联系公用事业局、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拟通过设
立移动式垃圾回收站或外迁的方式进行解决。
(三)关于医院警务室建设问题。鉴于我县当前的警力较为紧张,故暂不具备建立医院警务室条件。但在下步工
作中,县公安局将会通过继续加大医院内部保卫指导、加大医院周边巡逻密度等方式加强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此复。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英县公安局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段勇强,联系电话:13982596818)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