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川人发〔2006〕46号文件精神,新录用基层司法助理员在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马勤学、邓淋、李杰、杨帆4名同志试用期间是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