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7〕7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确保高考顺利举行,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平安高考”目标圆满完成
我县高考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县招考委要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招考委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并与各成员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与县招考办、考点学校要签订考试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组织有力、机构健全、责任落实,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二、突出重点,确保考试安全公平
2017年,全县普通高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防范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行为,持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招生考试各项改革。
(一)强化措施,务必保障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1.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对保密室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以及保管、流转全过程进行梳理检查,整改薄弱环节,消除失泄密隐患,确保各项安全保密值守制度落实到岗到人,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坚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零报告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2.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以保障考试安全为前提,科学设置考点,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要切实做好考生交通运输安全和集中食宿点饮食卫生安全。科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控,认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做好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传染疾病等应急防范工作。
(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公正
1.精心组织考务。县招考委要精心选派考试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考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县教育局要把考风考纪好坏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局、县招考办及考点学校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类设施设备管理,保障视频监控及指挥系统正常运行。
2.强化诚信教育。县教育、宣传部门及各中学校要考前集中开展诚信考试和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引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3.净化考试环境。县经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县文广、公安、经信、网信等部门要在考试前后各个时间段,持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对疑似考试泄密、集体舞弊等有害信息要及时清除,依法查处;县经信、公安、住建、交运、卫计、环保、文广、执法、食品药监等部门要集中开展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排查隐患,禁止噪音干扰,严密监测、阻断考点及周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
4.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巡视、监察力度,公布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部门联动,做好高考周边环境整治
2017年5月28日—6月8日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期,县招考委成员部门要集中开展整治噪声污染、安全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饮食卫生等高考环境综合治理。
(一)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县教育、住建、卫计、环保、城管、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噪声扰民、扰校、扰考的建筑工地以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网点、餐饮娱乐场所、机动车维修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县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要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受理、查处考生及家长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县执法、环保、住建等部门负责监管县城区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建筑施工单位每日12:00至15:00、22:00至次日08:00禁止施工,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在高考考试期间(2017年6月7日08:00—6月8日17:00)禁止施工。
(二)开展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要把送考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作为巡逻、监控的重点区域,县公安局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排查,切实维护高考秩序,严防各类治安事件发生,要加强考点学校、考生食宿点及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限期整改。电力部门要做好供电线路维护,确保高考期间正常供电。
(三)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县教育、卫计、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等部门,要加强考生集中食宿地及周边饮食点卫生情况的检查,做好餐饮、住宿环境的“消、杀、灭”等工作,取缔无照经营和卫生不达标的经营项目,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和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接送高考考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考生乘车安全。县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加强送考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落实专人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疏导和交通管制,防止考生发生交通事故。公安局要加大禁鸣管理力度,高考考试期间过往车辆禁止鸣笛;高考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边路段要实行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保证考点学校周围无人员和车辆聚集。
四、关怀考生,创建良好和谐考试环境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构建以考生为本的关爱体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考生、共建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县教育、公安、文广等部门要加强网络舆论监控,有效应对、及时清除影响普通高考工作全局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虚假信息。县新闻媒体发布任何有关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信息,必须经县宣传、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考前一周和考试期间的气象预报。县教育、招考办和考点学校要提供细致周到的后勤保障,体现“以人为本”精神,为考生提供人文关怀服务,创造温馨和谐考试环境。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