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后马蜂活动频繁,给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避免马蜂伤人事件,现就做好马蜂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明确宣传、排查、整治责任和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防患未然。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马蜂整治宣传、排查、摘除等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建灭蜂队伍,配备、配齐灭蜂工具、药品和装备,确保灭蜂人员自身安全;负责利用村(社区)黑板报、宣传栏、活动室、广播等,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村(居)民自防自救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马蜂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和生命健康的威胁。
(二)县新闻中心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广泛宣传马蜂防范知识。
(三)县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的教育,确保不发生学生被蜂蛰致伤、致死事故。
(四)县公安消防大队要适时对各镇乡及各园区、社区灭蜂队伍进行培训和指导。
(五)县卫计局要督促县内医院储备蜂毒治疗药品,为医治马蜂蛰伤人员作好准备。
(六)县信访局要做好马蜂蜇人事故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社会稳定。
二、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各镇乡及各园区、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消除马蜂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即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层层分解落实,组织发动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对辖区马蜂窝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科学处置,整治隐患
各镇乡及各园区、社区要将排查出来的马蜂窝情况分类处理,对蜂巢较小、位置较低、威胁较小的马蜂窝,由各自灭蜂队伍自行清剿摘除;对位置高、威胁大的马蜂窝,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队伍摘取。若发生马蜂伤人事件,要迅速送医救治,并严格按《大英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及时向县委办信息科(上班:7823017;下班及节假日:7823007)和县政府总值班室(7822279)报送信息。
四、严格督查,逗硬问责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马蜂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单位马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到位、救助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逗硬问责。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