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遂安办〔2017〕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公安交警大队(县道安办)牵头负责县级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其他迎检准备工作,县安监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做好配合工作,请各镇乡人民政府具体做好本辖区相关迎检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好的成绩。同时,我办也将把本次市安委办督导检查工作结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安全生产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