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汛期,高温、暴雨、雷雨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自然灾害极易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根据县安委办《关于转发 <四川省政府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大安委发〔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工作目标
针对汛期各类农业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各镇乡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超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等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
成立大英县农业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乡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各有关股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属农机安全监管股。
(二)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和上级政府有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县农业生产方面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年度汛期安全生产任务,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信息平台机制,及时发布信息,落实任务,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和应急对策,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三、突出工作重点
各镇乡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汛期风险管控台账,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巡查”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一)加强排查、做好监控
1.土肥、农技、经作、植保、农机推广站、农能办、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全县农业及农村沼气在建项目工程设施及农村沼气工程要逐一排查,不留安全隐患。
2.农机化管理股、推广站,各镇乡农机服务中心要加强乡村机耕道及危险隐患路段(点)的监控,认真做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工作;要负责全县农机提灌站的隐患排查,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农机监理站,各镇乡农机服务中心汛前要做好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户机具设施等隐患排查工作;汛中要做好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的农业机械保管、维护等工作。
4.水产站、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排查渔业养殖场、作业水域、渔船等安全隐患,指导养殖户对养殖设施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山塘与水库防逃设施及时进行加固整修、防止大雨冲毁塘堰堤坝及养殖设施。
(二)理清职责、做好预案
1.植保、土肥、农技、经作、农机推广站,农能办要及早谋划汛期过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重点要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及警示标志设立和复产作物病虫防治、用肥技术、品种选择、种植技术等指导工作,同时也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化肥、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确保灾后能及时带领受灾群众进行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2.水产站要及早谋划好汛期过后的灾后复产渔业养殖的病疫防治和养殖技术指导意见并要时刻关注天气动向,汛前及时向渔业养殖场业主和渔船船主发出警示短信,力求做到渔业养殖场、塘堰、水库等不出险,渔船安全避险,人员无伤亡。
(三)把握重点、安全度汛
1.加快在建项目的推进。土肥、农技、农机、经作、农能办、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一要督促全县农业及农村沼气在建项目在汛期前竣工并确保施工安全;二要加强对工程设施及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监管;三要关注天气动向,如遇极端天气预警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发出警示信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水毁工程的修复。土肥、经作、农技、植保站、农能办,一要做好我县辖区内涉农工程水毁风险预测,提前组织好所需水泥、砂石等材料;二要落实专业施工队伍,做好质保期内涉农工程水毁的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秩序,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三要加强超质保期水毁涉农工程的管理,在病危工程处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商镇乡政府上报县政府安排妥善解决。
其他股(室、站)根据统一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
各镇乡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积极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密切跟踪灾害天气过程,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科学客观评估灾害损失,并按照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灾害有关信息及农作物损失情况。
附件:大英县农业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大英县农业局
2017年5月17日
抄送:市农业局,县安委办。
大英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
附件
大英县农业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
组 长 | 李永顺 | 局党组书记 局 长 |
副组长 | 徐 同 | 局党组成员 农能办主任 |
成 员 | 李 山 | 局党组副书记 |
胡康林 |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 |
廖云坤 |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 |
吴 兵 | 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 |
陈 曦 | 局党组成员 总农艺师 | |
周 通 | 办公室主任 | |
昝 利 | 农机化管理股股长 | |
冯本伟 | 水产站站长 | |
宋 良 | 植保站站长 | |
李丽君 | 土肥站站长 | |
陈 彬 | 经作站站长 | |
刘 敏 | 农能办副主任 | |
康 荣 | 执法大队大队长 | |
肖乾香 | 农技站站长 | |
郭志军 | 农机监理站站长 | |
李丽彬 | 办公室副主任 | |
丁 波 | 农机安全监管股副股长 | |
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 ||
各镇乡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通、丁波同志为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