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第一阶段推广应用工作安排部署,5月3日至4日,县安委办会同县道安办对我县乡镇该项工作第一波次整改工作和第二波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波次督查整改情况
在第一波次督查中,隆盛镇、象山镇、卓筒井镇、天保镇、智水乡、蓬莱镇劝导站(点)数量未达到规定的80%。截止5月4日,蓬莱镇、隆盛镇、卓筒井镇、天保镇已按规定补录劝导站(点)相关基础信息,和其他乡镇均达到了行政村覆盖率100%,但象山镇、智水乡仍未补录入劝导站(点)相关基础信息。
二、第二波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情况
第二波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数据统计表(5月4日)
序号 | 镇乡 | 农村道路 | 农村重要交叉路口 | 交通宣传阵地 | 道路隐患 |
1 | 蓬莱镇 | 73 | 15 | 49 | 4 |
2 | 隆盛镇 | 9 | 0 | 54 | 1 |
3 | 回马镇 | 110 | 51 | 22 | 2 |
4 | 河边镇 | 21 | 1 | 9 | 1 |
5 | 卓筒井镇 | 52 | 13 | 23 | 22 |
6 | 象山镇 | 108 | 1 | 21 | 3 |
7 | 玉峰镇 | 30 | 1 | 3 | 5 |
8 | 天保镇 | 115 | 83 | 27 | 11 |
9 | 金元镇 | 26 | 40 | 25 | 23 |
10 | 通仙乡 | 12 | 0 | 14 | 13 |
11 | 智水乡 | 13 | 1 | 6 | 5 |
结合本次督查和表中数据来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信息系统使用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乡镇交管办建设仍不到位。交管办专职、兼职人员不充足,办公场所基本为乡镇安委办、交管办、食安办等部门联合使用。
2.乡镇劝导站(点)建设仍未启动。乡镇仅仅录入了相关劝导人员信息,在县道旁的行政村设置了2-3个劝导站,其他行政村的劝导站(点)规范化建设仍未启动,劝导站(点)基本办公装备未到位,劝导站(点)工作未及时开展。
3.对辖区农村道路交叉路口、道路隐患排查不到位,数据录入不完全。根据乡镇部门录入数据统计,隆盛镇、河边镇、象山镇、玉峰镇、通仙乡、智水乡重要交叉路口数据排查录入不到位,蓬莱镇、隆盛镇、回马镇、河边镇、象山镇、玉峰镇道路隐患数据排查录入不齐全,请各镇乡加大摸排统计力度,及时补录相关数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工作,一是比照标准,对交管办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交管办运行高效;二是立即对劝导站(点)进行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装备,督促、指导劝导站(点)开展劝导工作;三是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重要交叉路口、道路隐患要及时录入系统,对道路隐患,要立即研究整改方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设置预防措施和警示标识。
(二)及早布局,确保实效
第三波次为驾驶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无牌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交通安全负责人、重点单位(企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此项工作任务艰巨,数据多,录入数据时间短,请各镇乡要高度重视,早行动,早录入,并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有效、无遗漏。
(三)强化督查,逗硬考核
根据考核办法,对第一波次整改工作不到位和第二波次数据录入不到位的象山镇、智水乡扣减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3分,第二波次数据录入不完全的镇乡及时补录相关数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工作,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我县此项工作通过市政府安委办考核。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