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委办发〔2017〕19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3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汛期工作
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汛期工作特点,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应对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
二、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
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着力整治各类安全年生产隐患,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旅游、电力、冶金、建材、民爆、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水库、农林渔业、电网、人防工程、桥梁、学校以及人员聚集场所、老旧危房、通讯设施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汛期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
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将该文件迅速转至辖区、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并督促其做好相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3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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