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安监局< <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遂安监函〔2017〕52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希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岗位和人员,做好企业自身应对工作。 二、扎实开展企业自身汛期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实、抓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地处江、河沿岸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要在汛期前做好相关防护、转移工作。 三、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请企业积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积极做好生产、储存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四、企业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值班、全天候值班、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五、针对汛期防控工作的特点,积极做好企业自身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生产事故演练,有效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预防工作。 附件:《遂宁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安监函〔2017〕52号) 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