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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5-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财政局

摘要: {"原始ID":"000e3357ee4746e4a5b4fb396ddba08a","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发布者":"大英县财政局","文件编号":"大财发[2017]62号","附件":[]}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遂财监察〔2017〕3号)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 的通知》(大纪发〔2017〕13号)精神,县财政局将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行为,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位,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督查重点

(一)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的问题;

(二)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三)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4日至5月12日)

各镇乡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梳理本镇乡、单位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并在5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13日至5月23日)

县财政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财政局相关股室和各镇乡财政所扶贫资金拨付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成员

组长:邓国锋

成员:查周林、陈倩、陈康、黎海欧

五、工作要求

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谋划、精心准备,确保成效。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附件:大英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问题台账

  大英县财政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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