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回马镇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回马镇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使全镇广大居民有一个更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充分展示干净、整洁、靓丽、和谐的回马新形象,全面提升我镇的文明素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生态力度”的战略决策,按照“深入持久,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坚持舆论先行、规划先行、基础先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以实施全域整治为重点,以创新管理手段为抓手,以完善体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着力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要求,全力实施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巩固原取得的治理成果基础上,纵深推进,努力实现我镇环境综合治理全覆盖,全面治理。以达到责任区域内无乱扔垃圾、无摊点乱摆、无广告乱贴、无棚架乱搭、无车辆乱停等现象;要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专栏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工作动态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形成人人争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员、保洁员和监督员的良好氛围。保持和完善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搞好常规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标准,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区段包干,落实环卫作业路段人员公示,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2次。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环卫管理人员包街道落实责任,进行巡查监督,建立卫生监督岗。 2、实行“门前双五包”责任。五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里面、包文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签订“门前双五包”责任书。明确社区责任人及“双五包”监督巡查员,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在巩固前期违章建设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驻地、各村建房圈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列出清单,全面予以清理取缔。对沿线环境进行卫生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清除残墙断壁,清理积存垃圾,粉刷修饰建筑立面,规范设置户外广告,搞好沿路绿化和破损绿化带补植。加强路面巡查控制,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和载重车非法营运问题,整顿规范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畅通无障、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4、专项整治户外广告。按照减量、规范、统一、美观的原则,拆除主次干道两侧所有无审批手续或已到审批期限的各类户外广告;对虽经批准但仍需进行规范的,按照外观灯饰化、内容时尚化、画面精细化的标准进行更换;对沿街橱窗广告、门店招牌及其它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进行整治,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以拆除。彻底清除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严禁设置过街横幅,软性条幅,新设置广告必须经场管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规范场镇常规管理秩序 1、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各街道指定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镇整治办工作人员与社区干部联合交警队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杜绝车辆在场镇内乱停乱放和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货运车辆客货混装行为。 2、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摊位归区。 3、清理占道建筑器材。各建筑工地必须将建筑器材放置于围墙之内,围墙外的建筑器材一律强行清除。 4、集中整治马路洗车点和露天水果摊点,实施亮化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区亮化水平。对不具备洗车条件,占用人行道进行洗车的依法取缔,凡保留的洗车点,必须按照污水管网排污标准设置沉淀池,按要求接入雨水管网,并办理有关手续。规范镇驻地水果摊点经营秩序,全部纳入市场、棚亭内规范经营,提高城镇品位。镇驻地 “灯亮工程”已经完成,路灯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要加强管理,确保城镇夜景效果。同时加强对公厕的管护,指定专人定期对公厕打扫,及时维修损坏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乔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快整治进度 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进度,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察组跟踪督导任务落实,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考核办法 (四)考核办法 对驻村干部、村干部的考核:若所在的村和所驻的村被镇督察组曝光一次,从干部工作津贴扣50元,并分别扣个人年度目标分0.5分,从村干部工资中扣20元,扣村目标分0.5分;被县上曝光一次,扣除驻村干部200元,并扣个人年度目标分2分,扣村干部100元,扣村年度目标分2分,取消驻村干部、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镇纪委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被市以上曝光一次,扣除驻村干部500元,并扣个人年度目标分5分,扣村干部300元,扣村年度目标分5分,取消驻村干部、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责任人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并作行政告诫处理,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镇政府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各单位、各村按照会议要求和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10月)。全面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集中力量,突击整治。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深化检查阶段(10-11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进一步巩固完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为城乡居民营造和谐、优美、洁净的生产生活环境。 附件:大英县回马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英县回马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乐镇党委书记、镇大调解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 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张华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邓红琼镇党委副书记 范才民 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 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佳 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永勇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 代 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永辉镇党政办主任 漆 勇 回马总支书记、财政所所长 康运辉 郪口总支书记、林业站站长 宋大勇 金竹总支书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肖世杰镇派出所所长 高文兵 镇村建所所长 廖小云 镇环保办主任 乔 进 镇整治办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