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我县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查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水)产品抽样检测频率,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和市场流通秩序,进一步净化餐饮消费环境,特别是要加强群众自办宴席(农村家宴)、城乡接合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夜市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结合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12个重点检查领域,并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具体内容如下。 1.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酒类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的生产环境、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原辅料进货查验、成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废品处理等方面的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要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或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以校园周边、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集贸市场、小经营店等为重点对象,以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儿童食品、方便食品、酒类、食用油、肉制品、畜禽水产品、速冻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经营的食品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包装破损等问题。 3.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家乐”、“坝坝宴”、餐饮店等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食品的贮存、加工、熟食卤味、违禁生食水产品、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安全规范,做好食品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死因不明的病死畜禽;不使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不购进不使用亚硝酸盐,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开展专项检查 食药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镇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到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食品安全治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挂片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商质检所、司法所、派出所、总支等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将分组情况通知如下: 玉峰总支组:组长:唐仕兵 副组长:张爱明、 成员:查永华、周帮平、黄厚军、陈永胜 各辖区食品协管员和信息员 五方总支组:组长:彭秋凤 副组长:王杨 成员:曾成钢、唐智、王超 各辖区食品协管员和信息员 团结总支组:组长:张彪 副组长:肖华俊 成员:任山、任德智、黄平 各辖区食品协管员和信息员 本次检查由三个小组长分别带队对各自负责辖区内的食药安全进行大检查。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将检查资料、图片交镇安全办整理,向钱镇长汇报,并整理归存。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严禁一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必须严守检查纪律。建立应急值守工作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及时按规定上报。值班电话:7812001 (二)检查资料严禁作假和外泄。重点要检查进货台账、食品的保质期、环境卫生及各种证照;留下检查的影像资料。 (三)着装整齐,配戴工作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小组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追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对服务对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