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信息工作特色亮点、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切实发挥政务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作用,现就做好2017年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一般信息。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县中心工作、近期重点工作、部门重点亮点工作进展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及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工作推进中出现的疑难点、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二)调研信息。围绕中省市县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及有关专项工作等,编写现状分析、问题反映和对策建议的相关信息。
(三)简讯信息。主要是反映经济指标、项目建设、工作亮点和成绩等方面的“一句话”信息。
(四)约稿信息。县政府办因工作需要,向各单位约写收集的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精、事业心强的优秀人才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并通过参加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要选定1-2名责任心强、文字功底好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报送,于4月28日前将名单(附件2)报送至县政府办信息科,如有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做好工作交接,并书面报县政府办信息科备案。
(二)提高信息质量。一般信息内容要精炼、准确,语言流畅,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要有措施办法,并引用最新的数据和事例,既要报送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类信息,也要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碰到的困难、问题类信息,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调研信息要思路清晰、情况明了、措施可行、特色鲜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简讯信息要突出亮点、注重时效,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约稿信息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三)规范报送途径。所有非涉密信息通过电子邮箱dyxxxk@163.com报送,文字信息以doc格式报送,报送时1条信息1封邮件,邮件主题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信息标题,杜绝突击报送、重复报送、打包报送、超大附件等现象。市直报点信息由各直报单位自行报送。县政府办信息科联系电话:7823227,自动传真:7823170,QQ工作交流群:138674992。
(四)落实审签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审签制度,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性进行审查,报送的信息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重要专报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三、考核办法
实行基础分值和采用分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总分值=考核后的基础分值+采用分值。
(一)基础分值考核办法
基础分值5分,按如下标准倒扣,扣完为止。
1.仅将符合报送要求的高质量信息计入任务完成量,不符合报送要求、粗制滥造、言之无物、无参考价值等低质量信息不计入任务完成量。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在基础分值中按完成比例扣减分值。
2.调研信息任务未完成的,在基础分值中扣减1分/篇。
3.未按要求报送县政府办信息科约稿信息的,在基础分值中扣减2分/篇次。
(二)采用分值考核办法
采用信息按如下标准加分。
1.信息采用计分。一般信息和约稿信息被县政府办《政务信息》采用的,每采用1条加1分,调研信息每采用1篇加3分,简讯每采用1条加0.5分。信息被市政府办《政务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川政晨讯》《要情专报》《政务工作交流》及国务院办公厅《国办要情》《国办专报》等刊物采用的(须提供依据),每条分别计5分、20分、40分。市直报点信息被市政府办采用的,得分折半计算。
2.领导批示计分。信息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2倍计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4倍计分;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8倍计分。同一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或得到不同领导批示,以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三)考核方式
县政府办将对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约稿信息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定期予以通报,年终将根据各单位总分值,加扣年度目标考核分0.5-2分。
附件:1.2017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7年政务信息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呈报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
2017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 基本分值 | 信息报 送任务 |
调研 信息 |
单位名称 | 基本分值 | 信息报 送任务 |
调研 信息 |
蓬莱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住建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隆盛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交运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河边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教育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回马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财政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玉峰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工商质监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象山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扶贫移民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卓筒井镇(市直报点) | 5 | 4条/月 | 2篇/年 | 商务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天保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规划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金元镇 | 5 | 4条/月 | 2篇/年 | 国税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通仙乡 | 5 | 4条/月 | 2篇/年 | 地税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智水乡 | 5 | 4条/月 | 2篇/年 | 公用事业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城东社区 | 5 | 4条/月 | 2篇/年 | 审计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城西社区 | 5 | 4条/月 | 2篇/年 | 科技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工业集中发展区 | 5 | 4条/月 | 2篇/年 | 司法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现代农业园区 | 5 | 1条/月 | 1篇/年 | 环保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回马工业园区 | 5 | 1条/月 | 1篇/年 | 执法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文旅产业园 | 5 | 2条/月 | 1篇/年 | 安监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政府办 | 5 | 4条/月 | 2篇/年 | 食品药监局 | 5 | 2条/月 | 2篇/年 |
发改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农办 | 5 | 2条/月 | 2篇/年 |
经信局 | 5 | 4条/月 | 2篇/年 | 粮食局 | 5 | 1条/月 | 1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