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关于发现园区内有驾校学员练车的报告》(大工管委〔2017〕31号)向我办反映:在工业园区中腾公司二期外道路上,有驾校学员在此处练车,因该路段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停靠和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我办与县交运局运管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核实,该路段为县公安交警大队许可的道路驾驶培训路段,针对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反映的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现就做好驾校学员训练中有关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在工业园区范围内进行培训的驾校车辆,统一要求由各驾校教练安全驾驶通过中腾二期道路外,到达驾驶培训路段方可由学员进行驾驶训练,所有学员不得超出许可的路段从事训练活动,县公安交警大队在该路段设置相应的醒目的安全告知和警示标识。 二、县交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以前规划的驾校培训车辆行驶道路进行一次专题调研,针对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符合安全的要求对驾驶培训路段进行调整。 三、县交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部门联系和沟通,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对驾校学员在非规定路线进行驾驶学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理,确保驾校培训和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