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期限:2014年5月30日之前
问 题 二:救济、低保申报程序条件不透明
责任单位:大英县民政局
责 任 人:郭彬
协作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文广局
整改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镇村干部对民政救助工作相关政策的理解程度和把握能力,进一步熟知办理程序,做到准确、全面解答群众疑虑。
2. 通过广播、电台、报刊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频率,提高群众和社会和知晓率。制作救助政策专题片在县电视台综合频道的黄金时段滚动播放。
3. 设置固定公示栏。对全县299个村、29个社区,制作固定的救助政策公示栏。
4.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救济和低保评定审核工作,并对社会公示,并定期复核清理,强化动态管理。
5.加强工作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完成期限:2014年6月30日前
问 题 三:农村违规经营酿酒、食品等小作坊问题的承诺
责任单位: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李天乾
协作单位:工商局、质检局、环保局、公安局、文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城东社区管委会、城西社区管委会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档案。彻底摸清全县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状况,建立详实准确的监管档案,并且实行动态管理。
2、签订承诺书。逐户与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生产者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QS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3、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大频次,缩短周期,切实加强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
4、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小作坊。
完成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
问 题 四:医保报销难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雷宇科
协作单位:县卫生局、县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国银行大英支行、县信用联社
整改措施:
1、加强报付系统的管理维护。2014年5月下旬前解决系统运行缓慢、不能及时办理群众报账结算业务的问题,由医保定点机构联系网络运营商及医院HIS系统供应商共同解决。
2、完善信息录入。对于参保信息录入未完成、错录、漏录,造成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医保报销业务的,在2014年4月下旬前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完成医保参保信息的核对。
3、加强政策宣传。对医保报付政策、流程在各乡镇报付点全面公开,并在县内媒体公布。
4、完善巩固“零现金支付”和“一站式服务”制度,对于来信、来访和报账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调、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保障医保支付的准确性、及时性。
5、加强工作监督和业务培训。对于工作马虎、压件不办,造成群众多跑路、报账难的机构和个人严肃处理。
6、开通医保咨询、申报电话:7822590,投诉电话:7825920,受理群众咨询、申报、投诉,建立医保申报和群众信访台账,对于举报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完成期限:2014年6月30日
问 题 五:乡村幼儿园管理不规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 任 人:李宗岭
协作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交警大队
整改措施: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在新建、改扩建建制公办幼儿园7所,新建改建小学附设幼儿园11个的基础上,2014年再新建卓筒井镇、金元乡、隆盛镇、玉峰镇、智水乡5所公办幼儿园,确保到2016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幼儿园,同时完成小学附设幼儿班布局布点。
2.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督查。下移管理重心,安全管理实行教育局领导包片、股室包校、片区包辖区、校园长包校的管理责任制,会同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乡村幼儿园安全排查,特别是办园场地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等,确保幼儿安全。
3.落实督查整改,规范办园行为。对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师资力量及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局将责成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勒令停办。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31日前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