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请假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请假制度,明确纪律要求,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审批)制度的通知》(大委办〔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园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请假和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请假审批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请、休假(急性病、丧假除外),均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工论处(其中,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按照大委办〔2015〕40号文件执行),其他干部职工按审批程序报批后,送办公室备案,并告知股室同事。急性病、丧假除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严格请假审批权限。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即可;请假1天以上的,须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意见。 3.严格落实请假期间职务代理制度。干部职工在工作日确有急事需请假处理的,应事先找好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字同意,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务必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4.严格外出登记制度。工作时间如因公需临时外出,应向办公室报告并做好详细登记,作为考核依据。 5.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因特殊原因需续假,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6.请假期间一律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请假审批单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