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7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4〕7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劳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经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初审等遴选程序,推选出彭名华等10名具有一定致富示范带动能力和就业吸纳能力,领办、创办农业相关项目的返乡创业人员作为返乡创业指导员推荐对象,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以下公示人员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时间内(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向大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0825-7806101
大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