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异议的,请向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稽核岗(联系电话:0825-7822569)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共5天。
附件: 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名称 | 补缴原因 | 补缴时间段 |
1 | 林应富 | 510921********6015 | 星光综合厂 | 单位未及时申报 | 1986.1-198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