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2019〕2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遂法府建办函〔2019〕2号)精神,结合《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遂委发〔2016〕20号)等要求,我县及时对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领导,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带头示范,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常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二是强化督查考评。县依法治县办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方案》,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采取定期暗访、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乡镇、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县政务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积极参加2018年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四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县政府年初按规定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均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各级各部门均按规定向县政府报告本辖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抓实“放管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完成清理并公布县本级233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全面清理。清理了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中介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2016年以来的项目均录入在线审批平台,实现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线上并联审批。二是调整公布权力责任清单。按照省市要求,我县于2018年8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大府办函〔2018〕169号),公布了全县10个部门共计3213项权力事项。三是全力加强市场监管。我县于2018年5月31日前清理、废除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措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前置审批目录。大力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扎实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防止“任性”检查和执法寻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四是创新开展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大力实施“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大民发〔2018〕48号),强化村规民约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全县299个行政村,32个社区,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制定工作,有效促进村、社区集体风貌发生了较好转变,群众反映良好,社会效果突出。
(三)规范文件管理,着力建设行政体系。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印发了《大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大府发〔2018〕3号),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已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无1件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被撤销。二是及时开展了包含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全县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7件,没有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四)遵循规范程序,切实提高决策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决策后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了全面规范,并严格落实和坚持,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利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规则,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注重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极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都先由相关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配套提出相关工作预案,从源头上降低决策风险,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重大政务管理活动高效稳定运行。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了《大英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成立了由16名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完善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工作机制。2018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80余次,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4件,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次。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县政府各类会议一律执行末位发言制,会前不定条、定框,需要议定的事项采用逐人表态,一律由副县长先表决意见,最后由县长发表意见,切实避免“一言堂”,真正实现民主发言、高度集中、科学决策的目的。
(五)突出执法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推行回马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县级执法部门分两批下放行政处罚权力给回马镇综合执法局,目前已在各领域开展综合执法,逐步建立起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乡镇执法管理体制。二是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十项规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等制度,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今年以来,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8人,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检察院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1件1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等工作,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问责,强化对执法行为、执法过程、执法程序的全方位监督,对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进行了表彰。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分两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依法行政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安排所有拟办证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并于2018年11月底完成了拟办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切实把好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进门关”。
(六)强化权力监督,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一是主动接受工作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审计理念,将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有机统一,对公共资金、国有资金、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落实禁止性规定,遵守并从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严格依法执行预算,年初对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性资金,按照全口径、全要素进行细化预算,所有预算项目都做到了于法有据、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政府举借债务规定,严格按照限额举借政府债务,没有发生政府违规为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件发生。四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职能。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遂宁日报·大英专刊》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告,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将政府决策进一步民主化、透明化。2018年,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35000余条。
(七)依法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发了《大英县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县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矛盾纠纷源头风险评估”作为平安大英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规范评估和应评尽评两项原则,对全县新增5件重大矛盾纠纷和7件被省市跟踪督导案件进行评估;坚持源头发现、动态评估、责任查究三项制度,在全县25件已开工的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已建立专项调解工作组,对排查出的2件矛盾纠纷进行评估,按级落实责任,及时处置化解,确保了全县无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因稳控化解不力导致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实现了新增重大矛盾纠纷稳控率达到100%,化解率达到75%。二是多形式开展“七五普法”。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程,开设“法治大英”,发布法治信息,报道法治重要新闻、典型人物和经验做法。结合以“依法治校”与“平安校园”创建内容,继续发挥好蓬莱中学、回马中学2处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引领和辐射功能,按照“法治+德治+自治”模式,在村民聚集点设立法治宣传栏或黑板报,建立法律图书角,打造法治文化庭院,将法治元素融入村民生活;在卓筒井镇立山村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分别侧重“井盐文化”和“法治元素”两个方面规划设计,切实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生活。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参与”的总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四是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大英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本单位涉及的案件必须履行出庭应诉义务。2018年,全县共发生6件行政案件,每一件都做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八)着力实践结合,全面提高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制度引领,健全学法用法常态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各部门主要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从根本上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点、当好表率”。今年,县委宣传部开展全县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宪法活动1次;县委党校举办了“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轮训班”等重点班次,全县485名科级领导干部对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规规章开展了为期3天的自学,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坚持以考促学,强化学法用法实际效果。县人大常委会和县组织、人事部门相继建立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任前考法才能提拔任用。依托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遂宁市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法治遂宁网、大英县政府网站等资源搭建学法平台,县人社局每年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在线学习及考试。三是坚持绩效考核,助推学法用法规范运行。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将单位和个人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标准。全县公务员开展了年度法治考核,并填写《大英县公务员法治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好科级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注重配齐法治力量,2018年共将6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干部提拔(重用)到科级领导班子中。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做好“放管服”。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市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取消的审批事项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办事流程,认真编制县内办事指南。动态优化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大力推行网上行权,加强行权平台和监察平台的使用管理与监督,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二)着力深化干部学法。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四)着力依法化解矛盾。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一步落实《大英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