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长期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水利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农〔2021〕244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川水函〔2020〕413号)等要求,经县政府通过,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向社会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一、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1.县政府
责任人:晏刚
职务:县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825-7823136
职责:统筹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机构管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等。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职责:对辖区内分散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督促村集体履行小型供水工程管理职责。
责任人:大英县分散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责任人明细表(附件1)。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辉兵
职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825-7824156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责任人:大英县千吨万人水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责任人明细表(附件2)。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办农水函〔2019〕443号)精神,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升农村饮水监管水平,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825-7824156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监督电子邮箱:249836019@qq.com。
若遇人事变动,责任人员由接任该职务的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公示。
附件:1.大英县分散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责任人明细表
2.大英县千吨万人水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责任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