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依法严把准入关,重点打击农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相关证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是专项整治农资市场。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开展集中整治。在持续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重点针对农资特别是农药、兽药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链条各环节的执法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靶向发力、精准打击为目标,规范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力争执法抽检全覆盖。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全面查处不留死角,力争案件查处率达100%,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及时向非法产品来源地和流向地实施协查通报,全程清除假劣农资,力争案件通报协查率达100%。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
四是强化农资信息化监管。依托国家、省农资监管平台,推动农资信息化监管。加快平台建设进度,将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纳入平台监管,积极配合省、市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农资监管平台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实现主要农资产品监管全覆盖。加快平台应用管理,推进实现农药兽药经营企业、种子获证企业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平台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饲料和实行登记管理的肥料企业产品有效监管。加强平台监管功能,大力查处未依法建立台账记录行为,全程跟踪追查农业农村部通报和省市查处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彻底清查假劣农资。
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培训。适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法律进乡村”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公开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