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4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第三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41号)等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农村客运省级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月6日,共计十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英县地方海事处反映。大英县地方海事处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825-6803138
附件:1.四川省2024年(交通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明细
2.四川省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明细
3.2022年“金通工程”样板县奖励资金明细
附件1:
四川省2024年(交通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明细
附件2:
四川省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明细
附件3:
2022年“金通工程”样板县奖励资金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