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职责有以下14项: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险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招聘及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遂宁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通报,大英县人社局负责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季度为12443元,增长8.8%,增幅排全市区(县)第2位。
2.截至9月20日,城镇新增就业4232人,完成92%。
3.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好用活县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平台,正在打造省级标准化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大英智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
4.实施了“创业大英”行动和“英才招揽”计划,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吸引更多科技人员、高层次人才、青年大学生、草根能人迈入创新创业主战场。2017年1-9月通过考试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57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3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 通过考核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3人,高层次人才5人。吸纳在外成功人士、务工人员返乡创业86人;高校毕业生创业30人。
5.做好贫困户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截至9月20日,完成贫困人员技能培训615人,完成153.75%;劳务品牌培训30人,完成100%;公益性岗位252个,完成126%;开展职业介绍53人,完成106%。
6.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妥善解决失地农民进社保问题。现在摸底工作已经完成,已将相关资料上报县政府审核,同时开展了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等待市局相关政策的出台,结合我县自身实际进行政策制定,并等待财政落实资金后全面组织相关人员参保。
7.实施居民增收行动,开展“订单式”培训,新增城镇就业4600人的任务。截至9月20日,城镇新增就业4232人,完成92%;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81人,完成111.73%;企业员工提升培训1800人,完成120%;创业培训333人,完成107.42%;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260人,完成126%。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了切实可行措施,帮扶城镇居民创业增收
1.倾力加大了帮扶力度。一是全力安排了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4人从事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可增收1000元。二是对符合条件的3户家庭开展了创业担保贷款,每户享受了10万元的3年贴息贷款,贷款户每年至少可增收1.5万元。三是全力帮助了6名有就业愿望的调查户居民介绍到县内企业就业,每人每月可增收2000元左右。四是对玉峰镇城乡接合部的10户调查户每户赠送了价值1000元的物资,共计支出1万元,帮扶他们致富增收。
2.强化做好了基础业务工作。一是会同统计局加强了对抽样户记账工作的监督检查,每月深入社区,摸清了抽样户的全面情况,全力开展了“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协助统计局每月督查指导记账工作,督促他们将收支记完记全,不要被扣基础分。二是挤出资金按每户1500元/年的标准重点考核抽样户的记账工作,1-9月已兑现40户3.6万元,共计筹措了资金8万元,保障2017年的城镇居民增收工作顺利开展。
3.积极主动加强了协调。每月由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队,2017年8月18日由人社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市人社局汇报了大英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和市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开展了工作联系和对接,争取到了市人社局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对大英人社局开展了实实在在的帮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创新和完善了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机制,努力推进就业创业。
1.大力实施了就业优先战略。结合“六大攻坚行动”以及产业升级、项目推进,全面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创业就业计划,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思想歧视,把土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提供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初步建立起了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增强了二、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2.着力解决了用工难与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开展了2017年春季企业用工招聘会、9场定期招聘会、“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用工帮扶工作,建立起了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双向选择的长效机制。截至9月20日,累计已为县内181家企业提供招聘服务,其中106家企业招聘急需员工467人,为劳动者开展免费职业介绍2240人次,发放招工宣传单5000余份。
(三)广泛开展了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素质。长期开展了技能培训、品牌培训、创业培训、提升培训,根据全县产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合理设置服装、电子、机械操作、电工、焊工、数控车工、计算机等培训工种,全面实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校企联合培训、下社区到乡镇培训等工作。把城乡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人员等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切实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管,开展不定期抽查3次以上,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培训,切实提升了劳动者素质。
(四)完善全民创业机制,提升孵化服务质量水平。
1.全面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一是夯实培训基础。全县公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1所,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的培训基地11所,培训工种(专业)19个,年培训规模5000人以上。二是强化培训实效。通过开展校企联合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针对性。三是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工作。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开展不同的创业培训,从创业构想到创业成功等不同阶段开展相应培训,让创业者全面掌握各个阶段的创业技能,确保创业少走弯路,尽量避免创业风险,增强创业成功率。
2.突出亮点,打造高规格全方位的孵化无平台。我县正在打造“大英智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该基地是县委县政府主建,人社局牵头建设的综合型孵化基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将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扶持、项目论证、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该基地位于大英县天平街与玉兰街交汇处,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政府预计投资1200万元,基地总体划分为6个功能区,建成后可同时容纳50家企业入驻。目前,该孵化基地正在紧张装修中,预计11月底投入运营。
3.狠抓难点,着力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瓶颈问题。一是着力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今年以来,已发放7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70万元。二是及时兑现创业补贴。截至9月20日,已对30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30万元。三是经常深入大学生创业现场,了解大学生创业情况,及时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四是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聘请创业专家和成功企业家现场指导和答疑,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提升大学生创业思维和能力。
(五)大力帮扶特殊群体就业,积极解决就业难问题
高度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及时调整就业政策措施,帮助各类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对新增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托底安置,做到动态清零;对残疾人制定了“量体裁衣式”的帮扶措施;对“9+3”藏区学生的就业实现了无缝对接,建立安置就业台账,全程跟踪服务。针对特殊群体的就业,从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培训等环节,都开展了免费服务,同时鼓励企业优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政策给予补贴。
(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我县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宣传社会保险知识,进一步扩面。我县正在市局的安排下进行全面参保登记宣传工作,目前已将相关宣传资料下发到各乡镇社区,下一步将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培训及开展入户调查等工作。目前已将失地农民情况及相关费用需求报送县政府,待县政府出台相应参保政策后立即组织人员参保。
三、部门概况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机保局、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9个(县医保局、县居保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民政府劳务输出办公室、县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县社保统征中心、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人社局部门本年收入总计3507.44万元,比2016年减少6438.8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33万元,占72.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2.23万元,占14.32%;农林水支出472.88万元,占13.48%。)
图1:
2017年人社局部门本年支出总计3438.95万元,比2016年减少647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937.39万元,占56.34%;项目支出1501.56万元,占43.66%。
图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07.44万元、支出总计3438.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438.8万元,下降64.74%;支出总计减少6472.76万元,下降65.3%,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图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472.76万元,下降65.3%。
图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3.84万元,占71.65%;医疗卫生支出520.23万元,占14.6%;农林水支出472.88万元,占13.75%。
图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3.6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65.8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46.5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3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70.6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支出决算为106.5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术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4.69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27.06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12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3.69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1.8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4.75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29万元。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17万元。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18万元。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85万元。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
24.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70.88万元。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预算5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2万元,占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4万元,占27.17%。具体情况如下:
图6: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加和减少。主要原因是人社局无因公出国(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调研创业创业、创业先进表彰大会租车费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2.13万元,下降44.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4.公务接待费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6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遂宁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基地实地考察和已建市级专家服务经济考核验收工作、蓬溪人社局学习调研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遂宁市船山人社局学习就业创业工作、遂宁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优秀农民工暨返乡创业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66万元,下降54.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9万元,比2016年减少43.53万元,下降17.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施电脑、一体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健全;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计划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的细化工作,从而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和预算执行进度。
2017年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县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5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不存在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1.5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1.5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不存在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9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引进人才及农村人才开发资金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规划、管理制度等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项目预期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项目规划、管理制度等;二是明确项目预期效益或其他目标更细化。
2017年人社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