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其他 应急管理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四类重点场所”电气焊施工动火作业“八严禁”

2024-11-4 09:2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47| 评论: 0|来自: 县应急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bec8232820585bb652dadc5c137d1bcd","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发布者":"县应急管理局","附件":[]}

“四类重点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

一、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旅游场所、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培训机构)等营业期间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安全管理,采用阻燃材料对动火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二、严禁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严禁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

四、严禁不了解电气焊现场周围情况、不了解作业件内部是否安全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作业。

五、严禁在未清理作业点周边、上下方和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的可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作业。

六、严禁在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时作业。

七、严禁安全监护人不在场时作业。

八、严禁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残留火种就离开作业现场。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