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216号
继承人杨育辉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恩秀位于卓筒井镇紫堂街11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杨育辉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0)字第3136号、大卓房权证民字第163号 | 陈恩秀 | 杨育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卓筒井镇紫堂街111号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