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调查核实,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或查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现将决定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的大英县森林养猪专业合作社等3家专业合作社名单进行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吊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或委托人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吊销大英县森林养猪专业合作社等3家专业合作社名单
联系人:唐亚光 联系电话:0825-7878398
联系地址: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铁鼓街69号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吊销大英县森林养猪专业合作社等3家专业合作社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经营场所 | 联系电话 |
1 | 大英县森林养猪专业合作社 | 胡安权 | 93510923565684796X | 大英县通仙乡登荣村4社 大英县卓筒井镇骑龙寨村4社 大英县卓筒井镇转轮村1社3号 | 17808243575 |
2 | 大英县道祖庙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彭启兰 | 510923NA000146X | 大英县隆盛镇道祖村三社 | 15196907878 |
3 | 大英县海霞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向海霞 | 93510923089866037B | 大英县隆盛镇三家店村 | 18728587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