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200号)相关要求,经充分研究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大英县县直部门2020年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以下简称《动态调整清单》),现将《动态调整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照《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抓紧调整完善并公布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大英县县直部门2020年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