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优抚对象:
根据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遂退役军人发〔2021〕113号)要求,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2021年度确认工作于11月开始至12月结束。截至目前,全县尚有27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未进行年度确认。
请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本人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在60日内与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并完成确认。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核查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特此公告!
附:2021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