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回马镇秸秆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回马镇委员会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回马镇秸秆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遂宁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遂污防攻坚办〔2021〕6号)、《大英县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大污防攻坚办〔2021〕6号)要求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议精神,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严格落实镇、村(社区)责任体系,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确保不出现全省、全市、全县“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连片空气污染。
二、禁烧范围及类别
全镇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任何时间露天焚烧秸秆。秸秆是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等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秆茎、枝叶、藤蔓等,也包括田间杂草、枯枝落叶等。
三、工作时段
在全镇范围内全区域、全时段禁烧秸秆。重点巡查时段分为夏季与秋季两个时段,夏季为4月1日至6月30日,秋季为8月1日至10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镇领导包村(社区)、驻村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制定禁烧网格
以13个村(社区)为基础,划分13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四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管理体系,树立全镇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村社广播,采取出动流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禁烧通告、印发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动员。同时,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小组会、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措施,持续加大宣传深度和广度,并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纳入村规民约,让农户从“不敢烧”到“不想烧”、“不愿烧”。
(四)做好巡查劝导
完善镇领导联系村、驻村干部联系社、村组干部联系农户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联动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小组,按照“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六定”制度,在关键时间节点,驻村干部要驻村蹲守,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焚烧秸秆现象。
(五)强化综合利用
镇乡村振兴办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指导力度,拓宽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秸秆直接利用、加工处理、收集贮运,实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严禁大量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防范焚烧和安全隐患。
(六)明确管理责任
1.村(社区)书记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全面工作。其他村(社区)干部负责本村(社区)的秸秆禁烧具体工作:负责油菜、小麦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书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2.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对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有指导督促责任,各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七)实施联合惩戒
要综合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公开曝光以及村规民约规定,对焚烧秸秆人员予以必要惩戒,提高对焚烧秸秆行为的震慑力。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度,由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组织镇环保办、执法办、乡村振兴办、派出所联合开展常态化督查,镇纪委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依据问题程度扣减相应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分,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被全省通报“第一把火”、出现全市“第一把火”、出现连片空气污染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