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镇级各部门: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大英县蓬莱镇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纪委述责述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英县蓬莱镇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大英县蓬莱镇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纪委述责述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镇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层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的通知(大委廉办〔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 2020 年蓬莱镇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内容
本方案所称述责述廉,是指镇级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业)等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本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干部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本内设机构或者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行业监管。按照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从严管党治党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市委两个“十不准”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健全防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
(二)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
1.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改进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市委两个“十不准”规定精神。
3.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执行廉洁从政(业)各项规定。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述责述廉方式
2020年蓬莱镇镇级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由镇纪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书面述责述廉。镇级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书面述责述廉。
1.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对象要按照述责述廉内容,逐项撰写书面报告,做到内容具体、措施实在、言之有物。书面报告由本人亲笔签名,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镇纪委。
2.集中公示征求意见。镇纪委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将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公示。
(二)会议述责述廉。根据工作需要,镇纪委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镇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议述责述廉。原则上安排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述责述廉。
1.述责述廉会议参会人员一般应包括:全镇全体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特邀监察员代表,以及县纪委联系分管领导或科室。
2.现场询问或者质询。参会人员根据个人掌握的情况,在述责述廉对象陈述结束后,可以进行询问或者质询。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述责述廉对象应当现场作出答复。确不能现场答复的问题,应当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由镇纪委向提出询问或者质询的参会人员反馈。
(三)民主测评。由会议述责述廉参会人员对书面述责述廉对象和会议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三、述责述廉结果运用
(一)镇纪委会后应当将民主测评结果向镇党委汇报,并以适当方式向述责述廉对象本人反馈。
(二)民主测评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述责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较差票之和达到20%,或者一般票与较差票之和达到30%的,应当进行诫勉并责令整改;较差票超过30%,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四)出现述责述廉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应视情节轻重,对述责述廉对象作出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