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9〕15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县级有关部门:
《大英县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大英县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19〕359号)《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发改〔2019〕352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县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中、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科学发展、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稳妥处置、依法治理、协同联动、监督问责的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2020年以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同行业规模企业的水平。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按照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国有企业融资债务机制
1.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各国有企业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做好风险评估。举债融资计划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2.从严管理担保事项。县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须严格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及提供担保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56号)规定执行,并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能力等信息。
3.制定融资偿债计划。各国有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计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依托自身资信状况制定债务本息偿付计划,落实偿债保障措施。偿债计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重要信息。各国有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债务。
(二)建立国有企业债务管控机制
1.设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年度《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全国国有企业分行业资产负债率作为依据,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作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作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
2.加强国有企业负债监测与预警。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的国有企业,县国资监管部门在综合分析企业行业特征、发展阶段、带息负债和经营性负责类型结构、长短期负责期限结构以及各项偿债能力的基础上,科学评估企业债务风险,不定期确定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及时通报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于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县国资监管部门对其债务融资和其他经营行为实行严格限制。金融部门组织相关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同约束,通过对企业开展债务风险评估等方式,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
3.充分利用债务临期预警管理系统。县国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县国有企业做好企业债务数据的录入、更新工作,通过系统对债务到期期限进行动态监控预警,并于每季度初向市国资委上报上季度国有企业债务汇总结果。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动态掌握全县国有企业负债情况,对高负债高风险国有企业建档监控,根据系统预警提示,提前做好国有企业临期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三)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
1.鼓励国有企业多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银团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
2.进一步夯实国有资本。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加资本积累、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市场化债转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多渠道充实资本实力,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3.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国有企业是落实资产负债约束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有企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企业资产率控制目标和实施步骤,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自我约束,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各国有企业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县国资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国有企业要成立资产负债约束领导小组,将资产负债约束工作作为董事会、经营班子重要决策事项和经营任务,建立财务、规划、考核等企业内部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工作指导,确保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内合理水平。
(三)强化考核引导。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要将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将其纳入国有企业考核和评价之中。其中,针对被列入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名单的国有企业,要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指标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对于2020年底未完成降低资产负债率任务的国有企业,将直接扣减企业责任人经营业绩得分。一级企业要加强对子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资产负债的约束,明确目标,强化考核,确保子企业严格贯彻执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我县国有企业举债融资行为的决策、执行、管理、结果等公开,严格公开责任追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完善国有企业债务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公开。
(五)加大监管力度。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局、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预警监测分析等多种创新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的督促检查工作。对落实资产负债约束工作不力和经营行为不审慎导致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长期超出合理水平的国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县国资局将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对盲目扩大规模导致发生重大财务危机,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国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将进行责任追究;对落实资产负债约束工作弄虚作假、涉及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的国有企业,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及负有直接责任人员从严从重处罚。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