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91号
权利人何世能(户)因保管不善,将大集用(2015)第207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涛
2024年9月25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91号 权利人何世能(户)因保管不善,将大集用(2015)第207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涛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