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
“会前学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落实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讲学单位和主讲人做好讲课准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全县领导干部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结合自己工作职能职责,加强相关专业专项法律法规学习。
二、内容安排
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各讲学单位务必在学习头月10日前将讲学提纲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报送至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由县政府领导临时确定其他法律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坚持与当前的法律法规热点、全县的重点工作、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各讲学单位要认真制定讲法方案,原则上由讲法单位主要领导主讲,确因特殊原因,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主讲人。
(二)各讲学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和职能实际精心准备,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务求实效。领学时讲清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具体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工作的建议,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
(三)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县级各部门要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各单位要及时将学法工作信息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附件: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附件
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
学法时间 | 内 容 | 讲学单位 | 备注 |
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 律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 | 大英生态环境局 | 地方性法规 | |
2月 |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 县档案馆 | 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法 律 |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法 律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县发展改革局 | 行政法规 | |
4月 |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 县行政审批局 | 行政法规 |
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地方性法规 |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法 律 |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县教育体育局 | 规范性文件 | |
6月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 县财政局 | 规范性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 大英生态环境局 | 规范性文件 |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法 律 |
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 | 县经科局 | 地方性法规 | |
8月 | 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地方性法规 |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 县审计局 | 地方性法规 | |
9月 |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 县交通运输局 | 地方性法规 |
土地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 律 | |
10月 | 遂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 县公安局 | 地方性规章 |
遂宁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 实施意见 | 县交通运输局 | 规范性文件 | |
11月 | 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 | 县综合执法局 | 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 | 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 规范性文件 | |
12月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 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 县市场监管局 | 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四川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县财政局 | 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