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3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持续提升巩固
5.汽修区和喷漆房设置在人员聚集区内,设置不合理。
整改措施:合理规划新的汽修区域,喷漆房设置必须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完成初步规划
(二)软件方面
6.多数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未接受正规系统培训,安全意识薄弱;乙炔气瓶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等操作流程不规范;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流程;督促汽修企业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对汽修行业的排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建立安全作业标准,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汽修行业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局、盐井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3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持续提升巩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近期全国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开展汽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二)重点整改。各单位要根据目前主要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欠缺、占道经营问题突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重点问题,有针对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切实开展整改。各责任单位于12月10日前报送整改成效(联系人:谢桃,电话:7822736,QQ:2339375716)。
(三)长效巩固。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交运部门要及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住建、执法、交运、应急等部门要按要求定期开展巡察,巩固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