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工作
2017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我乡继续以脱贫攻坚为抓手,以产联式合作社为平台,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改革主动权,推进三产互动,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下大力气破解脱贫奔康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弯道超车”新要求贡献力量。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建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8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66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115.34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8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6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2万元,医疗卫生1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万元,农林水支出173.83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115.34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镇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4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通仙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27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编制已满,无增加减少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4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3.5%,主要原因是:我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禁超标准接待的规定,在发生公务接待时,应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制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公务用车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取消, 现我乡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脑和打印机采购等。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大英县通仙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乡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4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26万元,下降29.3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我镇公务用车被县统一收回,目前本单位保留公车0辆,2017年无购置新车计划。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