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实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规范和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指引。持续完善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研讨。探索实行“繁简分流”审理模式,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降低群众时间成本,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强案前和解、案中协调、案后回访。(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
(十二)探索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对比分析,对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及败诉情况、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差值进行通报,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
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十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载体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健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加大对重点民生、重大政策的宣传解答和信息公开,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等)
八、纵深推进遂潼川渝地区法治建设
(十四)推进区域执法协同。配合推进遂潼川渝毗邻地区协同联动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合作,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劳动监察、文化旅游等领域跨区域协作,实现案件协同办理、投诉举报协作处理、执法信息互通共享。配合推进遂潼川渝毗邻地区法治文化合作,实现遂潼川渝毗邻地区普法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助力推广“遂潼法声”等特色普法宣传品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