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大英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意义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变更及概算调整等行为。
二、制定依据
根据《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修订版)》(遂府办发〔2023〕4号)和《大英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2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大英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以下简称:《办理程序》)。
三、起草过程
《办理程序》主要参照《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修订版)》框架和基本内容起草,同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了项目立项、项目变更、项目延期、项目投资概算调整等办理程序,初稿形成后,我局先后组织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等13个重点部门专题研究4次,紫薇县长、文林常务副县长先后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3次并先后5次征求县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和社会公众意见,采纳部分意见并进行修订,最终形成《办理程序》。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项目立项办理程序,对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过程中需要的各项资料及办理流程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明确项目单位和项目名称变更办理程序,对变更项目单位、变更项目名称的办理流程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明确项目延期办理程序,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办理延期的办理流程作了具体规定。
四是明确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办理程序,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概算调整的,分2类作了具体规定。
五是明确未超出投资概算调整办理程序,对需要进行概算调整但调整投资后总投资未超出原批复概算的,分5类进行了具体规定。
六是明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调整办理程序,对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提出的投资估算10%(不含),确需增加投资的办理流程作了具体规定。
七是附则。
八是本办理程序负责解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