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大英县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意义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民主、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避免盲目投资和资源浪费。
二、制定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遂宁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版)》和《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对2020年印发的《大英县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进行修订,由县发展改革局起草形成了《大英县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审议稿)》。
三、起草过程
《大英县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主要制度框架和内容要求与《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基本一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行了合理修改,初稿形成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并广泛征求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等部门以及县领导的意见,采纳部分意见后进行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大英县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四、主要内容
一是表述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定义和原则。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行为进行定义,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应当与县级预算相衔接。
二是表述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规定。明确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确保项目在每年9月30日前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审批,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
三是表述安排范围及资金来源。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重点安排几大公共领域,并确保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等。
四是表述申报材料及要求。明确资料审核部门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审核程序。
五是表述资金安排和拨付。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应如何安排与拨付资金。
六是表述监管和服务。明确项目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气象等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
七是表述责任追究。明确在政府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后果。
八是附则。明确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大英县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大府办发〔2020〕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