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9-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摘要: {"原始ID":"3f161625970647cb9220510498b786d8","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15〕125号","附件":[]}


大府办函〔2015125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2015年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21


2015年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持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堵塞环境安全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环境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动员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含电子版)于2015年8月26日前报县环保局(联系人:邓乃川;联系电话:7821162;邮箱:780752937@qq.com)。

(二)全面检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1日前将第三季度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县环保局。

(三)总结阶段(11月)。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120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局,并将整改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大检查情况形成我县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上报。

三、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

1.重点检查各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回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畜牧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垃圾填埋厂运行情况及渗滤液处理是否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4.重点检查各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

5.重点排查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6.突出抓好石化、化工、建材、造纸、酿造、制药等行业的环境守法检查。(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7.突出抓好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

(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2.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3.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4.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重点排查各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行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环保局);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监察局)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六)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2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本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立由副县长邓云任组长的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一落实工作责任。

(二)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新环保法的宣传,提高法律的普及面,从社会层面提高新环保法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营造知法守法的氛围。

(三)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带头开展此次环保大检查,积极做好与配合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将检查内容细化并分解落实到配合单位,向配合单位提出需要协办的具体事项。

(四)督促检查。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组织企业进行全面自查,要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方案,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大英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邓    副县长

副组长:陈长恩  县目标办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永顺  县环保局局长

    员: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畜牧局、县住建局、县公用事业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回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环保局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李永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