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现拟对以下岳朝香家庭开展人道救助,现将求助信息(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30日至9月1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请用真实姓名通过电话、面谈方式向遂宁市大英县红十字会反映。联系地址:大英县蓬莱镇卓筒大道79号(大英县民政局四楼);联系电话:0825-7832955。如无异议,遂宁市大英县红十字会在公示期满后将按有关规定履行资助程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困难情况 | 拟救助金额(元) |
1 | 李某平 | 男 | 大英县象山镇永乐村 | 患主动脉夹层A型住院总费用22万元,自费11.25万元,后期持续透析中,需大量费用。 | 2500元 |
2 | 吴某 | 男 | 大英县蓬莱镇百花街 | 患结肠癌,住院总费用5.9万元,自费4.11万元。 | 1000元 |
3 | 刘某 | 男 | 大英县蓬莱镇凉亭街 | 患白血病,住院总费用23.99万元,自费10.68万元。 | 2500元 |
4 | 霍某辉 | 男 | 大英县回马镇花园村 | 2023年10月5日凌晨的火灾中,家庭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其母亲死亡,本人重伤,已接受植皮手术等。 | 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