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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4-8-22 09:4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23| 评论: 0|来自: 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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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

4.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9.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10.管理本院物资装备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11.在审判工作中法治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承办其他应由大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57.56万元。与2022年度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8.27万元,下降18.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我院收归市级统管后,基础绩效及审判大楼修建经费由县级保障,列入其他收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5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80万元,占51.14%;其他收入1591.76万元,占48.8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5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55万元,占46.83%;项目支出1732.01万元,占53.1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65.8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38万元,下降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1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38万元,下降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455.33万元,占87.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3万元,占4.91%;卫生健康支出47.25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81.49万元,占4.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65.80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0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2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84万元、津贴补贴345.51万元、奖金2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住房公积金81.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万元。
  公用经费35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1.83万元、邮电费20.68万元、物业管理费77.55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8.2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工会经费7.66万元、福利费16.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46.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6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2.0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9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5.9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特种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26.21%。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接受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考察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9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2.8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是审执案件数量较上年度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02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4〕3号)文件要求,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较2022年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

4.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9.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10.管理本院物资装备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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