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政法委
2017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及附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委办〔2002〕61号),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基本职能有: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的落实;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三)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六)负责加强政治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指导镇、乡政法工作。
(八)负责本机构群团、政工、人事和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一)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斗争。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防范处置社会稳定风险。
(四)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加强综治中心建设。
(五)以“雪亮工程”为重点,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六)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七)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八)组织领导反邪教工作。
三、部门概况
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大英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督查督办科、县国安办、县综治办、县委维稳办、县“大调解”办、县防邪办,下设事业单位1个——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政法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3300200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58000元,减少17%,主要是项目支出中“三电”工作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县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预算33002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县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预算330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200元,占50.91 %;项目支出1620000元,占49.0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00200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02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89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400元、住房保障支出90600元。
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政法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890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0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6940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060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0000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年初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检查、政府购买服务、区域间交流接待及招商引资、政府投融资等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下乡调研、督促检查工作。
单位现保留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300200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1381600元、事业运行2986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2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县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