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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镇(街道)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2021-11-22 17:5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9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4d9c2745bc9342a48c0571685d61453d","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21〕123号","附件":[]}


大府办函〔2021123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镇(街道)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根据《2021年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编制了相应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六届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大英县镇(街道)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街道)作为相关行权部门,要将涉密事项以外的权责清单及时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一体化政务平台上完成权责清单认领、配置等工作,将权责清单贯穿到职能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严格按照清单公布的条件、程序、时限等履职尽责;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管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本单位推行权责清单工作进行全程监管;要及时将权责事项分解明确到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具体经办人员,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等。

县行政审批局要指导镇(街道)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配置权责事项的基本要素、运行流程等;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纳入依法行政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大英县镇(街道)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日      


附件

《大英县镇(街道)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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