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黄敏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装卸叉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8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现代工业经济迅速发展,叉车已成为工厂搬运装卸的重要工具之一,由于管理和使用不当,叉车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加强叉车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一直把叉车安全管理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要工作内容。至今,我县未出现一起叉车(特种设备)事故。
一、全县叉车基本情况
全县有叉车使用单位104家,叉车190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叉车是指对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叉车属于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指可由司机直接操纵(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叉车有6种,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
二、叉车监管情况
在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我局主要从叉车使用标志及安全标志、检验情况、作业人员、安全装置、运行及维保情况五个方面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叉车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将使用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悬挂在叉车显著位置,叉车是否定期检验且检验合格,叉车司机是否持有效的叉车司机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N1证),叉车司机是否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叉车的照明系统、仪表、后视镜、行车驻车制动系统、紧急断电开关、喇叭警示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有效、叉车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2021年至2024年,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叉车常规监督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叉车使用单位360家次,随机抽查检查叉车461台次,邀请四川省特检院和成都市特检院集中检验叉车283台,排查消除安全隐患26起。
三、对租赁叉车监管的下步打算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叉车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叉车租赁双方应在租赁协议上明确叉车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叉车出租单位的叉车应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在有效的检验期内,叉车的安全装置应正常有效,叉车司机必须持N1证并经过叉车出租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叉车租赁单位应租赁合法合规的叉车,并对叉车安全情况进行查验。
二是加强叉车使用安全现场管控。叉车租赁单位应对进入厂区的叉车司机进行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叉车作业的区域和路线,做好叉车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叉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搬运和装卸作业,确保叉车运行使用安全。
三是畅通叉车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叉车租赁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发现租赁单位操作不符合要求的叉车,应及时向应急、市场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执法部门要协同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叉车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确保叉车依法安全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叉车监管难点,增强工作举措,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叉车安全监管工作,为园区企业安全使用叉车保好驾服好务,为建设大美大英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屏障。感谢你们对我县叉车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你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