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责:(1)了解掌握各类防汛、救灾信息;(2)做好防汛、救灾的物资准备,人员的组织工作,确保交通、通讯畅通;(3)对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进行迅速救助;(4)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及企业对城市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5.转移安置组
组 长:廖勇
成 员:唐文严、刘明、陈浩、霍斌、胡江、何林遥、周勇、徐宇、陈林、唐成福、杨园
职 责:(1)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方;(2)做好群众的救济安置工作,及时制定并实施抗灾自救方案,使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心稳定,社会安定。
6.
医疗卫生组
组 长:任友名
成 员:李艾城、郭林、陈云坤及卫生院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7.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周洪兵
成 员:彭刚、吴治贤、郭洁铭、张艺民、杨光、白世昌、郑泽贵、刘兵等
职 责: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未具体分派工作任务的干部24小时待命,随时接受镇防指统一调度。
五、工作纪律
(一)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镇干部职工、应急人员都有参加抗洪、抢险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防汛抢险工作的实施。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防洪抢险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抗防汛抢险命令。
(三)在防汛抢险中,对玩忽职守、不到岗、临阵脱逃、拒不执行命令、贻误救援时机,且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防洪抢险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