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函〔2024〕116号
大英县公安局
关于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
复 函
释泽体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整治问题的建议》(第6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密切协作,严管销售源头。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清理整顿非法销售违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商家,责令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达环评标准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商停止销售,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进一步净化辖区电动车销售市场,从源头上取缔此类违规车辆违法上路乱象。
(二)严查违法行为,整治路面秩序。以城区主次干道等重要交通路口、路段以及学校、医院、工地、企业、大型商场等周边重要节点为重点,集中精锐警力,采取巡逻执法与固定整治卡点相结合,沟通协调连点成片,形成整治“包围圈”,常态查处电动两(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盔、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常态化治理,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三)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一是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交警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老年代步车”、违规电动车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后果,向广大群众揭露生产企业及销售商的虚假广告,加强对中老年人等购买群体的宣传提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宣传倡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改装、销售“老年代步车”线索,压降“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空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
二、下步工作
(一)强化联勤联动综合格局运行。坚持问题导向,从警力上抓整合,从重点上抓攻坚,牢牢把握交通管理主动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违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把城区车站、城郊结合部及镇集市、学校周边道路等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把学生群体上放学、节假日、夜晚、赶集日等时段作为重点整治时段,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设置卡点,统筹交警、各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特警等警种开展联勤联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和密度,集中优势警力查处违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
(二)推动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重视支持,推动与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联勤联动,深入开展违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源头清理。
此复。
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英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黄政;联系电话:1398252719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