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拓展培育法律法规“宣传员”。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联动合作工作机制,引导19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对986名“法律明白人”,开展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讲座50余场,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优势互补取得新实效。
二、争做社会矛盾化解“ 排头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推动诉调、公调、访调衔接联动,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4个,培养年轻调解骨干6名。截至目前,开展各类人民调解培训24次,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活动253次,调解矛盾纠纷874件次,调解成功873件次。
三、当好维护群众权益“ 护航人”。线上线下公示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办事流程,通过“ 减证明”“ 减时间”“ 减次数” 等方式实现减证便民和高效服务。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办理民事、刑事援助案件257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5万元。抓好公证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地落实,优化拓展金融机构赋强、法院非诉等公证服务,办理公证1234件,接待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