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府办函〔2024〕4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
复 函
县政协社法民宗委:
贵委在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规范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督促做好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做到调解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网格管理“横到边、纵到底”。截至目前,全县共建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19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行专调解组织1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104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53名。二是建立健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在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等“多调对接”的基础上,建立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多方对接”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非诉非访的形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推出“四调”工作法(一般纠纷随手调、行业纠纷专业调、群体纠纷联动调、重大纠纷包案调),积极打造“陈绍蓉调解室”“胡德勇调解室”“霞姐调解室”“何勇调解室”“金诚调解室”等多个品牌化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广新时代“互联网+调解”应用,依托“12348四川法网”,实现人民调解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进一步推动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
一方面确保经费足额保障。加强财政统筹和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同时加大人民调解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我县实际,落实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原则,通过“动态考核、分级管理”方法,及时兑付案件补贴,保障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必要支出和生活补贴。另一方面规范经费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以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大司法发〔2023〕42号),明确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范围、案件等级认定和补贴标准、规范化调解文书认定标准、案件考核标准、案件补贴发放程序等事项,切实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进一步建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
一是做优“规范化”调解队伍。印发《大英县司法局2024年人民调解培训实施方案》,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有序开展人民调解培训,通过经验交流、实例讲解、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调解实战能力和文书规范制作水平。今年以来,全县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4次,参训人数1200余人次。二是做强“专业化”调解队伍。成立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吸纳涵盖土地纠纷调解、婚姻家庭调解、医疗调解、经济纠纷调解等多个领域,并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在本地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调解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60名,为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培训。三是做大“社会化”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楼栋长及业委会成员等在当地有威望、有影响力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切实提升矛盾调处能力。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为“大美大英”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添砖加瓦。
此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杨 帆;联系电话:0825-78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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